泰興市公安局發放的“不予立案通Ice-O-Matic製冰機知書”
  泰興“五萬利多製冰機歲女童遭強暴”真相調查 被指嫌疑人的15歲少年為派出所所長侄兒

  因報案時間過晚抗癌食物第一名,證據缺失,警方不予立案

  所在鎮司法部門“從維長灘島穩角度出發”給女童家庭萬元存單
  2012年11月21日,家住泰興市東部某鄉鎮的成玉翠向警方稱,自己的女兒小蓮被鄰居15歲的小風強姦。由於小風伯固態硬碟優點父的身份特殊——派出所所長,事件很快引起輿論關註,一則名為《派出所所長侄子強姦5歲女童無罪釋放,母女當街下跪喊冤!》的網帖在微博上引起軒然大波。
  2013年1月24日,泰興市公安局認為證據不足,下發不予立案通知書。經多方工作,幾天之後,成玉翠夫妻倆簽字承諾對公安認定結論無異議,不再上訪、不再上網炒作。2013年2月4日,當地司法部門給了成玉翠家一張萬元存單。
  但此事並未因此平息,在隨後近一年時間里,成玉翠依然多次上訪討說法,網帖也不斷被網友評論和轉發。現代快報記者 尹有文
  一則不斷被評論和轉發的微博
  現代快報記者前天在新浪微博中搜索關鍵詞“泰興”,發現最新一個與此事件有關的微博發佈於2014年1月21日晚,有28人評論,178人轉發。
  微博大致內容為:泰興市某派出所所長的侄子,強姦年僅5歲的女童,因為自家權勢大,嫌疑人關了幾天就放了。受害女童的父母無處伸冤當街下跪喊冤,曝光幾個月可至今無果。微博配圖有4張,為一名女子和女童跪在泰興市公安局門前,旁邊站了幾名穿警服的人。
  1月16日,描述這起事件的微博因被粉絲眾多的大V轉發,再次引髮網友關註,泰興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泰興”也不得不再次進行回應。回應內容為:2012年11月21日,我局110接到報警:2012年7月,吳某(女,2007年出生,泰興市人)被鄰居吳某(男,1997年出生)強姦。接報後,我局立即開展了相關調查工作,經查沒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存在,我局依法作出了不予立案決定。
  其實就此事件,“@平安泰興”早在2013年8月8日和2013年1月30日分別通過新浪微博和泰興本地的羌溪花園論壇進行過回應,但是,當“強姦、派出所長、女童、下跪”這些關鍵詞集中到一起時,泰興市公安局不足百字的聲明顯得十分無力。
  現代快報記者搜索發現,2013年,每個月都有大量網友在轉發這條微博。
  女童被爆遭鄰居強姦

  對方給3000元檢查
  1月17日,現代快報記者經過多方打聽找到了小蓮的母親成玉翠。成玉翠拿出申訴材料和女兒檢查的病歷,向記者講述了事情經過。
  2012年7月的一天,成玉翠給女兒小蓮洗澡時,發現她下身有些紅腫,覺得有些不對勁,就問有沒有人碰過她。小蓮一直不肯說。追問持續了4個月,直到11月18日,小蓮才開口說鄰居小風碰過她。
  成玉翠意識到女兒可能被強姦了,立刻通知了在外打工的丈夫和已在上海成家的大女兒。11月19日,大女兒帶著妹妹小蓮到上海第六人民醫院進行檢查。記者看到病歷上寫著“陰道口無異常、無紅腫”。“醫生說孩子被動過了,兩人在一起了,但需要公安部門出證明,醫院才可以下結論。”成玉翠說。
  當晚,成玉翠通知了小風的父母和小風當派出所所長的大伯。成玉翠夫妻當時的想法是,“給我小孩檢查一下,究竟有沒有大問題。”
  小蓮和小風兩家同姓,同屬一個家族,按照輩分,小風應當叫小蓮姑奶奶。既然是家族的事情,解決起來似乎變得簡單。11月20日晚,兩家人和村幹部坐到一起,其中有小風的大伯。
  經過商量,小風家人答應先拿出3000元給小蓮檢查,“我們不要他的錢,後來是村會計扔到我家床頭,但我們一直沒動。”成玉翠說。
  21日,成玉翠帶女兒繼續檢查。當晚,小風跑到小蓮家門口說,他沒有做那種事,要成玉翠把錢還給他。成玉翠隨後打電話叫來小風的大伯,將3000元還給了他。
  隨後,成玉翠的大女兒向警方報案稱小蓮被強姦。
  無證據證明被強姦

  警方作出不予立案決定
  2012年11月21日晚,成玉翠大女兒報案過後,泰興市公安局刑偵部門介入調查。成玉翠繼續帶著小蓮到上海、蘇州等多家醫院進行檢查。現代快報記者翻閱成玉翠提供的病歷發現,有病歷上有“處女膜破損不明顯”的字樣。成玉翠稱,醫生說女兒被碰過,但不肯出書面證明。
  成玉翠說她不知道跑了多少次派出所和公安局,卻一直沒有說法,沒有辦法的情況下,她才帶著女兒到公安局門口跪訪。而就是這一幕在網上瘋傳。
  報案兩個多月後的2013年1月24日,泰興市公安局下發不予立案通知書,通知書上稱:我局經審查認為,沒有一定的證據予以證明有犯罪事實存在,決定不予立案。
  輿論風波引發後,泰興市紀委、檢察院等部門曾介入調查,小風的大伯也被喊去談話,但最終維持了公安作出的結論。
  今年1月16日,泰興市公安局局長凌玉富告訴現代快報記者,目前沒有最新的情況。報警之後小女孩身體都檢查過,沒有發現強姦案發生的證據。案件已經經過檢察院覆核。
  泰興市公安局副局長蔣國鳳介紹,立案有三個條件,一要有犯罪事實存在,第二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第三此事屬泰興警方管轄。“立案的前提是要有證據證明犯罪事實存在。”
  “我們執法的人要講證據,不能憑感情用事,就是我們也認為是他,但證據不到位,你也不能認定是他。”泰興市公安局副局長季在君表示,“現在是法治社會,講究無罪推定,不是有罪推定。”
  為“維穩”給萬元存單

  家屬質疑:沒問題給我錢乾什麼
  成玉翠無法認同警方的結論,她開始多處跪訪,“跪在派出所,跪在男孩的學校門口”。隨後,成玉翠所在鎮的司法部門介入協調此事。
  司法所負責人劉所長說,成玉翠說有醫生說是強姦,但公安部門到醫院去核實,發現沒有哪個醫生講過這個話。
  “2012年底,大家就圍繞她這個事情,不知道花了多少人力物力。”劉所長用手比划著說,他們和公安、村幹部帶著厚厚一沓材料兩次到她上海的大女兒家進行調解。
  “到了年終歲底,當時為了太平,派出所籌了1萬元準備救助她家,因為她家條件不太好,這也是從維護穩定的角度出發。”劉所長說,1萬元到位後,所里到銀行存了一張存單,寫的是小蓮父親的名字,存單給了小蓮的父親,但設定了密碼。
  2013年1月29日,成玉翠夫妻倆簽下承諾書,內容是:本人及家屬對公安機關作出的不予立案決定書不再有異議,承諾今後不再為此事到有關部門上訪,也不到網上進行炒作,如有違反負一切法律責任。
  2013年2月4日,農曆臘月二十四,距離春節還有6天,公安局、司法所工作人員和村幹部,連同小蓮的父母一起趕到位於上海的成玉翠大女兒家,經過協商,一家人同意了結此事後,劉科長告訴了成玉翠大女兒存單的密碼。
  “如果沒有問題,給我家錢乾什麼。”有一段時間,成玉翠一直認為錢是小風家出的,至今,她也對政府給1萬元無法理解。
  兩家人原本“好得厲害”

  因為這件事生活軌跡都變了
  雖然事情暫時得到平息,但兩家人在網上的罵戰又激起了矛盾。小風的家人稱成玉翠家不該享受低保。受到刺激,成玉翠再次走上上訪之路。去年11月份,成玉翠到省里上訪,劉所長在省信訪辦待了兩天一夜,成玉翠才回來。對於簽下的承諾書,成玉翠表示是被別人騙簽的。
  雖然多次上訪,但事件定性並未改變,真正被改變的是兩家人的生活。
  小蓮和小風兩家住得很近,相距不到30米,中間只隔了一戶人家。1月17日中午,小風家大門緊閉,住在西邊隔壁的二嬸說,小風到外地上學去了,好多天沒看到他家有人了。
  “想不通,以前兩家人好得不得了,怎麼弄得今天這樣子。”小風二嬸介紹,小風的父親兄弟三個,老大是派出所所長,老二是她家,老三是小風的父親。小蓮父親高出他們三個輩分,小風二嬸家還是他幫忙裝修的。
  “出事之後老大最鬱悶,天天待在家裡不出來,退休了就去在美國的兒子那裡。”小風二嬸家與整件事沒有一點關係,但“現在村上人對我們家都有不好的看法,我兒子和媳婦在外面也感覺不光彩。”
  從所長位置上退休後,小風大伯曾對司法所劉所長說,“說出來是丟人的事,雖然也參與了協調,但不是利用權力,現在卻要為這件事背一生罵名。”劉所長很清楚記得退休所長還說過,“真有這種事,我也不饒他啊,我自己把他送進去。”
  “叔叔好!”面對陌生人,小蓮並不害羞,主動大方地跟記者打招呼,這件事之後,她到了上海讀書,父母也跟著一起去了,現在放寒假回到家裡。
  要過年了,聽說小風一家也要回來,小蓮的父親心裡有些堵,但他說,“現在不想鬧了,對兩家都沒什麼好處。”
  (文中“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屬均為化名)
  清華大學法律碩士、北京鑫諾律師事務所張蕾認為,警方作出的不予立案決定是符合規定的。
  張蕾介紹,無罪推定是現代刑法的基本原則,指未經審判來證明有罪確定之前,優先推定被控告者無罪。無罪推定原則是現代法治國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項重要原則。
  張蕾介紹,這起案件中,最重要的證據是女孩子身上有沒有提取到精液之類的或者其他什麼東西,如果提取到很可能就構成犯罪,如果沒有的話就很難認定。
  “4個月以後報警,很可能所有的證據都滅失了,這種事情有時候法律也不是萬能的。”張蕾說,“如果性侵行為真的存在,我們也很痛恨,也可能知道這個是事實,但如果沒有證據證明,說得不好聽,只能自認倒霉。”
  “法律講究的就是證據,如果都靠人的感情來判罪,那麼法律就成為一紙空文了。”張蕾認為,這其實也說明司法的一種進步。
  律師觀點

  警方不予立案

  符合法律規定
(編輯:SN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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